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狠抓工作落实,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又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煤炭产能6897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和46%。
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但是督查发现,供求关系阶段性变化导致去产能动力减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滞后,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兼并重组难度较大等问题。下一步,一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扎实有效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及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严肃问责。各地要限时将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彻底取缔、拆除设备,严防死灰复燃。对列入年度去产能任务的煤矿要在11月底全部退出。淘汰、停建、缓建煤电项目的任务要尽快明确时限、责任到人。二要把做好转岗职工分流安置放在突出位置。支持钢城煤城打造“双创”平台,加快培育新动能,强化就业困难职工托底帮扶。要及时拨付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加强债务处置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各地要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弄虚作假,同时坚决控制劣质煤进口。
5月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表扬激励落实重大政策成效明显地方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加强财政管理等方面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加大奖励或者政策倾斜力度,以此鼓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透露,对于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9个地区,在安排正常奖补资金基础上给予梯级奖补。其中,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5%以内的,按超额比例给予奖补;超额完成5%~10%的,按超额比例1.25倍给予奖补;超额完成10%以上的,按照超额比例1.5倍给予奖补,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