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国无缝钢管采取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回应

  5月12日,欧委会就对华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对中国出口的无缝钢管征收29.2-54.9%的反倾销税。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

  王贺军表示,今年以来,欧盟已经连续对我不锈钢管件、中厚钢板、热轧板卷和无缝钢管等钢铁产品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在这些案件中,欧委会继续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替代国”方法,人为地裁出高额反倾销幅度,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中方敦促欧盟全面履行世贸组织项下的国际条约义务,终止使用“替代国”方法,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中国企业,为中欧合作创造稳定的、可预期的、公平和非歧视的政策环境。

  王贺军强调,全球经济复苏乏力、需求萎缩是当前钢铁产业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各国应当共同面对,以合作共赢的方式共克时艰。中方愿意加强与欧方的交流和沟通,妥善解决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