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1月14日公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将着力完成十大重点任务,即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完善钢铁布局调整格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钢铁有效供给水平、发展智能制造、推进绿色制造、促进兼并重组、深化对外开放、增强铁矿资源保障能力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规划》提出,到2020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创新驱动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国家级行业创新平台和一批国际领先的创新领军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标,总量双下降;培育形成一批钢铁智能制造工厂和智能矿山;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水平大幅提高,实现一批关键钢材品种有效供给。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自主创新水平明显提高,有效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组织结构优化、区域分布合理、技术先进、质量品牌突出、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发展态势,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
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强铁矿资源保障能力方面,《规划》提出,按照公平、公开与共赢的市场化原则,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构建铁矿石供给保障新格局。充分发挥我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现货交易和铁矿期货的作用,推进客观反映供求关系、符合各方利益的铁矿石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独资、合资等多种方式,稳步推进优质、低成本的矿产资源境外生产基地建设和海外优质矿山资源股权投资。持续推进国内重点成矿区带勘探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国铁矿资源家底。支持一批竞争力强的现有国内铁矿企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生态环境,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鼓励不具竞争力的国内铁矿企业停产退出。
为保障“十三五”目标顺利实现,《规划》提出,落实好去产能重大政策、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等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推进铁矿山税费改革,清费立税,研究推动降低矿山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