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研究酝酿“淘汰落后产能备案制”

据报道,目前发改委、工信部、国土部和环保部等几部委,正就淘汰落后产能备案制征求意见,未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和生产线,必须重新备案,不在这份“辛德勒名单”的企业,或将面临关停命运。

  报道称,此次备案将综合考虑现行的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指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环保标准等要求。凡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都在备案清理范围之内。地方政府需向上述几部委申报备案项目,待几部委备案后,不在上述名单的产能过剩企业,将成为淘汰落后产能关停的对象。

  上个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地方政府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并修订完善准入条件,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