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和唐山市市委、市政府自2011年开始,先后多次下发政策通知,对唐山市辖区内去产能情况进行了详细部署安排,其中也多次对唐山市丰润区的钢铁企业整改情况给出了明确指示。
日前,记者调查发现,丰润区政府并未按照省市两级政府下发的政策通知办理,而是另行制定了“去产能标准”,使原本已被省政府列入需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违规产能免于拆除。对此,丰润区发改局副局长宋军华称,省、市两级的有关去产能政策指导只是“路径”,不是具体实施步骤。
对于此种做法,记者与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联系,但该局未接受采访。
丰润区政府自订“去产能标准”
今年6月27日,位于丰润区的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公司)突然接到了丰润区政府下发的《唐山市丰润区钢铁企业综合评价汇总表》。表格中,丰润区发改局、安监局、财政局等10家单位对丰润区内的3家钢铁公司从耗能、安全生产和税收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打分。“主持此次评价的丰润区发改局领导告诉我,评分最低的一家,将被纳入丰润区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进行部分拆除。”正达公司总经理于建水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他们未接到有关评价的通知。
于建水称,随后他接到丰润区政府通知,要求其限期拆除公司内一座500立方米的高炉。“这有悖于河北省政府和唐山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于建水说,他翻阅了大量的省、市相关文件,均未能找到丰润区自行实施评价机制自定“去产能标准”的相关依据。不仅如此,他对评价过程也有质疑:“我们不仅事先没有知情,而且评价过程中有的单位按照总量评分,有的单位却按照均量评分,评比标准不一。且天柱公司和新宝泰公司均有省政府明文规定的违规和落后产能,却也当做正常产能和我们公司一同参评,有失公允。”于建水说,评分的结果,使违规和落后产能保存了下来。
省、市两级政策通知 丰润遭遇落实难
于建水向记者出示了多份省、市政府下发的文件通知。
记者看到,2012年,河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二批违规钢铁在建项目处置名单及处置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12﹞75号),其中丰润区的唐山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公司)一座1080立方米的高炉被列为违规钢铁在建项目,按照该文件规定,该公司应等量淘汰落后或相对落后产能并接受处罚。
2014年,唐山市政府印发《唐山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函﹝2014﹞208号),除按照省政府规定,将天柱公司一座高炉列为置换产能的拆除对象外,还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泰公司)的一座450立方米高炉作为淘汰产能。
上述文件中,拆除违规、落后产能均未涉及正达公司。“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生产经营,既没有新增违规产能,又没有落后产能,不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拆除之列。”正达公司副总经理吴秀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