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截至目前,山西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涉及的63户企业的落后产能设备,已全部实现关停。
记者了解到,63户关停的企业中,38户已完成落后设备的拆除工作,占全年任务量的60.3%。各行业落后产能关停和拆除进展情况为:电力关停21.2万千瓦,拆除淘汰20万千瓦;炼铁关停104万吨,拆除104万吨;焦炭关停606万吨,拆除124万吨;水泥关停350万吨,拆除130万吨;铁合金关停12.29万吨,拆除12.29万吨;电石关停30.9万吨,拆除30.9万吨;造纸关停9.1万吨,拆除5.5万吨;印染关停6745万米,拆除6745万米。
作为能源大省,我省落后产能淘汰在全国占的比重很大,2013年,我省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4万吨、炼钢产能100万吨、水泥产能350万吨、焦化产能606万吨、电力产能21.2万千瓦、电石产能30.9万吨、铁合金产能12.29万吨、造纸产能9.1万吨、印染产能6745万米。在工信部下达的19个行业的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中,我省淘汰落后焦炭产能500万吨,占全国的35.6%;炼铁产能100万吨,占全国的38%。这两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占到全国淘汰产能任务的三分之一强。其他品类在全国占的份额也不小,炼钢产能100万吨,占全国的12.8%,铁合金12万吨,占全国的7%;电石30万吨,占全国的26.5%;水泥(熟料及(机)250万吨,占全国的3.4%;造纸6万吨,占全国的1.3%;印染6500万米,占全国的2.8%。
余下25户企业落后设备的拆除工作是下一步工作重点,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同时,要将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拆除废毁,确保其不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全部拆除后,省经信委将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各市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也将列入该市考核范围指标内。